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王振寰 (1993) 反對運動與台灣的政治轉型
國民黨政府在1972年與1986年兩次政治的轉型,都來自正當性或權力基礎發生危機。第一次的轉型是由外而內的轉化,第二次則是由上而下的正當化。比較兩次轉型的差異,王振寰提出兩個問題:什麼因素造成了國民黨的政治轉型?反對運動扮演什麼角色?
1970年代美國與中國關係逐漸正常化。在失去了外在的支持,而對內又有國家與社會明顯隔離時,國民黨政府所採的策略是強化對內的正當化,開啟了國民黨政府「台灣化」與「本土化」的時期:(1)國會增額選舉;(2)國民黨內部啟用台籍青年才俊;(3)吸收台籍黨員(王振寰似乎並非如湯志傑所說,逕自認定1970年代國民黨即與地方勢力結盟)。但這次轉型,國民黨仍呈顯相當的自主性,因為:(1)國營企業對中下游的民間企業有制約作用;(2)台灣的財團仍是中小型的,且對政治民主的要求不高,而與國民黨休戚與共;(3)此時還沒有強勢的政治反對運動。因此這個階段只是「台灣化」,而非對於社會大眾的「自由化」。
為什麼國民黨開始鎮壓反對運動?(1)1977年省議員與縣市長選舉,反對運動已經有聯合的趨勢,帶來選舉的壓力;(2)選舉期間使得反對運動組織化,對於國民黨成威脅。而1972年以來的加強正當性與1978年的高經濟成長率,使得國民黨認為鎮壓是可行的(而湯志傑則認為之所以鎮壓是因為國民黨的象徵正當性已經瀕臨瓦解)。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之後,進入退縮正當化時期:國民黨壓抑新興社會力量,之後進一步的強化與尋求它原支持者的認可與支持。包含三個面向:地方派系、資本家、軍人。但1980年代又興起另一波正當性危機:國內資本不投資、反對運動重新崛起與新興的社會運動
1980以及1981年的選舉之後黨外成為組織化的競爭者。反對運動在80年代的選舉的得票率,大致維持在20~30%之間。即使國民黨政府在1979年大量逮捕了反對運動人士,並以叛亂的罪名將一部份領導人送入監獄,但社會仍有一部份人認為黨外的反對運動是應被支持的。
國民黨政府在1986年4月十三中全會以後,即已著手要吸納社會的不同聲音與利益到政治體系裡面,要將衝突制度化。因為造成這次國民黨正當化危機的,不只是原來其支持者,而且也包括了來自民間的社會運動。國民黨政府強化其正當性的做法,不只包括了資本家(透過經濟改革委員會),而且也期吸納來自民間的權力進入體制。(不同的正當性危機導致不同的轉型)
湯志傑 (2006) 重探台灣政體轉型:如何看待1970年代國民黨政權的「正當化」
「台灣的政治轉型始於何時?又是如何發生?」是了解台灣戰後政治發展的關鍵問題。
湯志傑反對以「有權者之間的相互認可」定義正當性,這個偏向唯物論的定義導致王振寰認定國民黨在遭遇外部正當性危機時,會強化與地方派系的結盟。但根據陳明通的研究,國民黨在1970年代並未加強與地方派系合作。國民黨內部正當化的方式手段之一,是在選舉時提名形象清新的黨工。這不是要拉攏內部特定的有權者,反而是直接訴諸一般的統治者相信國民黨的統治的正當的。湯志傑以「象徵鬥爭」的觀點,認為內部的脈絡才決定了台灣的政治轉型。
1970年代開始諸多國際政治上的挫敗,引發學生保釣運動以及大學雜誌等公共領域諸多抨擊,使得一向缺乏內部正當性(只訴諸暴力,未充分發揮權力的象徵潛能),又正喪失外部正當性(推出聯合國、美國親中)的國民黨遭受很大的壓力。蔣經國此時推動「革新保台」的政策,營造改革勢在必行的輿論,既收割民意又順利解決鬥爭繼承權力。而「革新保台」之所以能成為國民黨政權與呼籲改革者共同接受的理念,人們可以各取所需地把現實或本土理解成中國架構下的台灣,或只指台灣而不及於中國,並共同在保護台灣這個前提下團結起來,加強內部的正當性。(以蕭阿勤、王甫昌的論點似有不同)
湯志傑認為1972年儘管只開放了有限的增額中央民代選舉,但使得不同於執政者的聲音得以進入大眾媒體,而且反對人士也開始得以邁向全國性結盟,進而籌組正式組織的階段,成為影響接下來政治發展的主要力量。不論是要解釋反對運動的興起或是政體轉型,勢必要回溯到1970年以來的政治轉型。
而反對運動逐漸不但要求進一步的民主化,更質疑中華民國體制的正當性,不但就政治支持進行族群動員,而且以日益往台灣民族主義的方向發展在反對勢力於1979年「美麗島事件」遭受鎮壓後尤其如此。
幾個理論架構的反省:
(1)正當性宣稱的文化建構是正當性概念的核心指涉
(2)內部/外部正當性的區分
(3)正當性與政權的穩定性無必然的因果關係
(4)應從象徵建構和鬥爭的角度來看正當化策略的競逐
(5)減低正當性概念的價值意涵
(6)權力主要繫於暴力的象徵性使用
(7)同樣的物質基礎可創造出不等量的權力
(8)引入民主機制有助於正當化
2009年2月14日 星期六
王甫昌 (2001) 民族想像、族群意識與歷史:「認識台灣」教科書爭議風波的內容與脈絡分析
研究目的:釐清《認識台灣》教科書爭議風波所突顯的民族想像、族群意識,與歷史記憶之間的關係。
本文具體提問:
- 為何歷史教科書的爭議在一九九○年代後期發生?造成這種衝突的社會條件是什麼?
- 為何爭議內容除了包括檢討台灣與中國的歷史關係外,也包括了對於日本統治時期歷史的爭論?
- 為何民族想像爭議會扯上歷史詮釋爭議?
- 為何關於歷史的爭議和族群的議題糾纏不清?
本文論點:《認識台灣》爭議的意義在於不同史觀提出及爭奪進入代表國家歷史詮釋立場的教科書中,而這樣的爭議必須放到「中國意識」與「台灣意識」之間長期對抗脈絡中,才能夠理解其發生時機及具體爭議內容。王甫昌認為對於未來的期望(統獨立場)影響到對於過去的選擇與呈現(中國與台灣的關係、日本統治的評價)。而參與爭議民眾的心理基礎在於擔心自己族群文化與歷史記憶的滅絕。
內容摘要:
1997/6/3 李慶華「國中《認識台灣》教科書內容是否妥當」公聽會,對教科書的質疑包括四個方向:(1)台灣與中國的歷史關係;(2)台灣與日本的歷史關係;(3)台獨(一般的討論並沒有大力呼應李慶華對於教科書將台灣視為一個國家的質疑);(4)李登輝的功過。(153-154)
本文將「中國意識」與「台灣意識」定義為戰後台灣社會中所發展出來、具有現代社會中民族想像(national imagination)意涵及對抗性作用的兩種政治意識型態。此定義特點在於(1)突顯戰後的政治與社會脈絡;(2)排除沒有政治意涵的鄉土意識;(3)強調這兩種意識做為群體之間「對抗論述」政治性格。
為何一九八○年代以後才出現對於「大中國史觀」的挑戰?分成四個時期討論:
一九七○以前中國意識全面優勢。官方全面控制文化語言政策、意識型態生產工具,又有國際政治情勢的配合,導致戰後出生的本省第二代在歷史記憶、經驗和語言文化上,與父母的斷裂。
一九七○外交挫敗下台灣意識萌芽。外部衝擊的情況下出現政治改革與民主化的訴求,但其中隱含的「台灣意識」,缺乏一套以台灣為主體的歷史、文化論述,也沒有追求政治上獨立自主的目標,而只是在既有體制中要求族群平等,因此不算是有民族主義意涵的「台灣意識」。而政府則以「推行國語運動」加以制衡,並且以中國民族主義的國難訴求將本土意識刻畫為分化團結、與台獨勾結的「地域意識」
一九八○年代台灣意識崛起。美麗島事件以及政府多起重大錯誤,使得更多人接受改革的重要性。美麗島事件之後,激進理念逐漸浮現,反對陣營開始提出台灣民族主義,與民主訴求相結合。
在這樣政治環境及理念推動下,「台灣主體意識」逐漸成為民間文化活動及學術活動新的發展方向。一九八○年代初期,台灣文化界與知識界對於所謂「台灣結」與「中國結」的討論,由文學領域,延伸到其它領域(包括歷史和社會科學),說明了台灣意識崛起、與中國意識逐漸形成分庭抗禮之趨勢。戰後出生的第二代知識份子及一般民眾,為了對成長環境有更多瞭解,開始試圖瞭解過去長期被忽略的台灣歷史及台灣文化。這個轉變清楚地反映在此一時期, 台灣歷史研究及書籍的大量增加之上。(167)
台灣意識高漲,除了引發執政者及保守中國民族主義者的反應外,也造成民主運動陣營內部辯論與分裂。雖然民主運動陣營中,對於應該多瞭解台灣歷史有共識,但是一旦牽涉到歷史歷史內容應該如何定位或書寫的實質討論時,因為不同族群歷史經驗的差異,就比較沒有共識,甚至引起很多爭議。(171)
《夏潮》集團成員站在反帝國主義及反殖民主義立場上,完全無法接受台灣人肯定日本殖民統治史觀。因此,除了一貫強調台灣人抗日以外,《夏潮》也致力揭露日本殖民政府歧視、鎮壓或屠殺台灣人民的史實事蹟、及闡述殖民政府各種建設背後剝削的意圖與本質。同時,為了反制肯定日治成績的說法,《夏潮》集團也特別強調清朝統治台灣末期的建設。……對於日本統治時期應該如何定位的歷史觀點論戰,因為主要發生在黨外不同團體(本土派與中國左派)之間,在主流媒體刻意忽視、以及被黨外發展路線之爭蓋過的狀況下,並沒有在一般民眾之間引起太大注意與迴響。但是這個論戰培養出一批反對台灣意識肯定日治的學者,以及一套反對論述。直到《認識台灣》教科書爭議事件中,這個議題才因為不同因素配合再度被提起,受到廣泛注意。(172-173)
一九九○年代:台灣意識與中國意識對抗(教科書爭議的背景因素)。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開放民選、總統直選等重大政治變革,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政治本土化或台灣化的實現,使「中國意識」對於台灣和中國政治關連的宣稱和現實情況越來越脫節。「一個中國」逐漸變成未來目標而非現狀的認知與描述。台灣意識由文化或地方認同的層次,升到民族主義的政治層次。而外省人較不願意接受台獨的原因,在於害怕自己的文化與歷史記憶不被尊重。因此民族想像與族群扣連在一起。(173-175)
戰後第二代對台灣的過去所採取之立場,與第一代外省人的中國意識(親中、反日)想法、以及第一代本省人在二二八事件之後之台灣意識(反中)、親日想法,都有明顯差異。他們以台灣為主體,重新去思考台灣和中國、與日本的歷史關係。因此,對於台灣歷史上各個統治政權對於台灣的貢獻和影響,也形成了不同於前一世代之評價與對待立場……企圖比較「客觀」地評價台灣與中國的歷史淵源,以及日本統治台灣基礎建設。(177-178)(但是王甫昌似乎認為第二代的本省人,又比第二代外省人更能夠放下「歷史包袱」,見圖四)
本文統計1971-1999以台灣為主題的282篇碩士論文,發現以清朝為主題的比例不斷下降(七○年代64%,八○年代43%,九○年代18%),而日本統治時期為主體則不斷上升(七○年代12%,八○年代28%,九○年代30%)。王甫昌認為「台灣史碩士論文中,比較傾向台灣意識之研究(特別是)對於日本統治時期的研究,在一九八○年代就已經開始大量增加,其中相當高比例的研究者是第二代本省人。而第一代本省人是在一九九○年代以後,才將他們的集體記憶注入台灣歷史的公共討論中。」(178-180)
教科書爭議事件,造成第一代本省人紛紛在報紙上投書,表達對於日本統治時期的集體記憶,以及在二二八事件前後對於中國統治者的失望。(186-187)
在這樣的爭論中,「歷史」是爭議雙方用於合理化自己對於台灣「未來」主張之重要根據。無論是主張「與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的陣營當中,都有人透過對台灣和中國(甚至和日本)歷史關連之詮釋,來闡述主張的合理性、以及攻擊對手。他們認為自己對於國家未來主張之正當性,是來自歷史事實的自然推衍。(188-189)
在戰後台灣社會中,中國意識與台灣意識都是以同質化做為政策導向的訴求,在同質化政策導向下,弱勢者擔心自己的歷史記憶或文化將不會受到優勢者尊重,甚至將面臨消失之命運。……這種追求保存我族群文化認同之動機,正是吸引一般人參與族群衝突的主要原因。(190)
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與(2001),〈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
一、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北:學群出版社。
王甫昌在《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開頭即說明,在當代台灣,「族群」無疑是最具爭議性的話題之一(p.v),並認為人們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對於族群議題有理性的探究,所以其試圖整理過去所寫的相關文章、2000年全國「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上課時的演講內容以及一些新觀點,撰寫出《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一書,希望能夠透過本書的論述,讓讀者能擁有一個理解「族群」現象的新觀點。
首先,王甫昌在《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中,論述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議題時,其文章架構可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是針對族群與族群認同的理論介紹。在此部分,王甫昌認為族群是一個相當新的觀念,在人類歷史裡面,還出現不到兩百年(p.21),在台灣社會則是從1980年代以後才開始被廣泛應用 (p.3)。而王甫昌認為族群並非是團體,應該是當代社會中的一種人群分類想像,而沒有清楚的團體界線(p.vii),此外族群是弱勢者提出來的人類分群方式,主要目的是爭取合理的政經社會待遇與歷史文化的平等尊重(p.14-17),其族群意識的形成可以分為差異認知、不平等認知、集體行動必要性認知等三個階段(p.14-17),並希望透過族群意識的凝結與形成,來喚起國家應保障不同文化群體成員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機會上的均等義務之意識(p.88-89)。
本書第二部份是以前述理論來分析台灣社會內部族群想像的起源與歧異性,並透過歷史角度與社會結構觀察,將台灣的族群分為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外省人四類,並認為這四個類屬的區分,是由三種相對性的族群類屬區分構成,因此根據其歧異與紛爭之因素可分為原住民與漢人、閩南與客家人、本省人與外省人之族群爭議(p.56)三部分,並提出從「對抗性族群」到「四大(多元)族群」的解釋角度,其亦是全書討論篇幅最多部份,不過此部份的各章討論內容仍然是以述幾點看法做為鋪陳架構。此外王甫昌在自序中提問道「為什麼在一個講求個人成就、身份多元化、且個人社會地位與地理位置極端流動的現代社會中,族群仍有如此大的影響力」(p.vii),在本部份也得到進一步回答。其認為在傳統歸屬性團體(如家族)漸漸失去重要性時,新的成就性團體(如社團)又無法滿足個人最深沉的歸屬性需求的情況下,族群就是一個理想的新興替代單位(p.50),而這也成為族群意識之討論興起的原因。
透過此二部份的討論,王甫昌在文末再度提到,族群運動只是發動與促成族群變遷的機制,其自有其歷史起源與社會動能,一旦族群運動出現後,族群想像將會成為社會中最重一的人群分類方法之一(p.172)。
二、王甫昌(2001),〈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收錄於劉兆佳、尹寶珊、李明堃、黃紹倫主編,《社會轉型與文化變貌:華人社會的比較》,頁393-430,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
讀完本篇文章後,由於我對於族群接觸對於族群融合影響比較有興趣,所以我挑了王甫昌在2001年撰寫的〈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做第二篇文章。
王甫昌(1993,1994)過去就曾經對於台灣族群通婚發生的原因、形式以及族群通婚對於族群政治態度的影響,進行初步的探討,而撰寫了〈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光復後台灣漢人族群通婚的原因與形式初探〉。這兩篇文章主要是根據1992年所蒐集的調查資料分析所撰寫。王甫昌認為基於人口結構的因素(1949年以後移入的外省人男女比例不均衡),而造成相當程度的省籍通婚,但是這些通婚對於族群融合的影響只有單方向,亦即只有對於本省人有明顯的影響。所以族群通婚有促進族群融合的作用,主要也是因為本省人之中的通婚者接受了中國文化及中國人的認同,但是外省人的通婚者對於文化與認同的接受程度和內婚者並無差異。但是當台灣社會經歷過九十年代的族群政治的變遷、本土化意識抬頭、統獨爭議的檯面化等重大的政治社會變遷過程之後,父母通婚與本人通婚以及具有本土語言能力的通婚子女,是否在政治態度上和初級關係當中完全沒有通婚經驗的人開始有所差別,而這項問題不僅是許多人好奇的問題,也是引起王甫昌撰寫本文的最初研究動機(p.395-396)。
鑑此,〈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之研究目的有以下三項:(一)希望能了解台灣社會目前族群通婚的情況;(二)透過以通婚這種比較親密的初級關係接觸之探討,希望能進一步瞭解族群通婚是否有助於化解除族群之間的隔閡;(三)希望透過經驗資料分析得到的結果,能夠在理論的層次上去討論「族群通婚」作為台灣社會中族群融合的社會指標的潛力或限制。本文的分析資料是來自於1998-1999年所執行的「台灣族群關係的社會基礎調查研究」。而1998-1999年的研究不僅是延續1994年「台灣地區社會意向調查」,也是一項根據不同時間點,針對族群問題所做的比較研究(p.396)。
經過統計分析後,王甫昌發現此次調查結果顯示,通婚型態已經漸漸擺脫過去強勢族群男性單方向娶弱勢族群女性的型態,並將該項研究計畫結果分為以下兩部分論述:第一部分是「台灣族群通婚的情形」。該部份主要是將受訪者的家人(包含父母兄弟姊妹)通婚情形做基本描述,研究結果發現台灣族群比例最高的本省閩南人將近三分之二(65.7%)比例是內婚;其次是原住民(41.2%);本省客家人是17.8%;外省人只有12.4%比例是完全內婚。但有趣的是,在通婚的類屬中,族群分布的順序卻剛好與其完全相反,因此王甫昌排除未婚者與無已婚兄弟姊妹的樣本後,進一步發現(p.406):(一)原住民和漢人之間仍有相當的社會距離;(二)從漢人當中的族群通婚率,可以反應族群人口比例對於通婚率的影響,此外族群通婚與教育程度之間有明顯的正相關,而年齡則是與通婚成反比,但受限於不同世代初婚年齡有所差異的干擾變項影響,對於最年輕年齡層組之通婚傾向仍有待觀察。
第二部份是「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王甫昌在該部份進一步回答道,在高比例的族群通婚的狀況下,族群通婚是否對於目前台灣社會中,族群之間的緊張關係形成一個緩衝的機制或作用。其分析方法是採用各種不同通婚程度的群體對於其他族群的態度,以及和族群密切相關的議題上是否有顯著的差別,並透過與族群關係有關的指標,包括自我認同為台灣人或中國人的對比上、對於不同族群語言優美性的相對評價、容易引起不同族群之間爭議的特殊歷史事件是否值得紀念、不同族群背景的人對於三個主要族群(閩南、客家、外省)的人「愛台灣」的程度的評價,不同族群的語言流利程度的自我判斷等五項指標(p.410-417)。
研究結果發現(一)族群通婚和閩南人的「自我認同」仍然有關連;(二)閩南人的族群通婚和認為「閩南語比國語優美」、「閩南語比客家話優美」、及「八年抗戰」值得紀念的程度無顯著相關,其差異因素除了客家話的流利程度外,事後檢定的差異是出現在「一種通婚」以及「兩種通婚或三種通婚」兩大類屬之間,也就是其發生通婚因素多是閩南受訪者的兄弟姊妹有人通婚,父母親通婚的情況不多。由此可得知,閩南受訪者本人的通婚似乎是族群通婚發生影響的主要機制或過程,但如果與十年前相比,閩南人族群通婚與對於族群相關議題的立場或態度的關聯降低許多。許多過去與內婚者和通婚者有明顯差異的想法,現在已經沒有差異或差異程度降低了;(三)族群通婚對於客家人只有「客家語比閩南語優美」略有差異,其餘皆未達到統計顯著水平(p.417-421)。
綜合上述,王甫昌認為此次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族群通婚已經擺脫過去單方向的影響模式,亦即只對於本省人有影響,對於外省人沒有影響的結果已經轉變為,對於本省人(特別是客家人)的影響力下降,但是對於外省人影響則在增加;此外王甫昌也提到,由於受到政治人物挑撥以及大眾媒體的族群政治分類意識影響,使得族群通婚的家庭成員在家庭裡面,比較容易碰上面對家庭內的族群爭議情況(p.421-429)。
貳、提問
1、因為我對於這個議題不是很熟悉,但是閱讀過程,有一些不是很清楚的地方,所以想要聽聽大家的想法與意見:
(a)王甫昌在文中提及「…族群並非是團體,應該是當代社會中的一種人群分類想像,而沒有清楚的團體界線(p.vii),此外族群是弱勢者提出來的人類分群方式,主要目的是爭取合理的政經社會待遇與歷史文化的平等尊重(p.14-17)…」。那麼優勢者是否就不會有族群想像呢?
(b)承上,想要進一步比較王甫昌老師區分族群、種族、民族三者的論述框架,以及其他與王持不同意見學者對此的論述框架,而他們的論述又分別是否有不周全或瑕疵之處。
2.在族群、種族、民族的議題討論完後,我想進一步問的是:許多學者在討論台灣歷史時,會把台灣作為一個移民社會,並從漢人成為主導支配族群的歷史影響現代人口組成,來看台灣人口的族群與種族的組成,而王甫昌在討論台灣社會的族群時亦是如此,比方說,在其作品中,其皆詳細談到台灣四大族群界線起源與分化,而這些遷移歷史也徹底影響台灣族群關係的本質…等等。但是近年來也有許多新移民加入我們的族群地圖(截至2008年10月底時,其人數已經有411,315人),所以當我們在論述台灣族群時,是否應該也要將新移民加入我們的族群地圖,或是不應該加入台灣族群的論述呢?
参、参考書目
王甫昌(1993),〈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6(1): 231-267。
王甫昌(1994),〈光復後台灣漢人族群通婚的原因與形式初探〉,《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76: 43-96。
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北:學群出版社。
王甫昌(2001),〈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收錄於劉兆佳、尹寶珊、李明堃、黃紹倫主編,《社會轉型與文化變貌:華人社會的比較》,頁393-430,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
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王甫昌 (2008) 由若隱若現到大鳴大放——台灣社會學中族群研究的崛起
1971年創立的《中國社會學刊》中討論「族群」的文章,其定義與現在大不相同。「族群」只有少數學者使用,且適用範圍僅指原住民九族之下的分群(衛惠林),或是原住民九族之一(李亦園)。漢人的本省人與外省人並不歸為族群。(450-451)
台灣社會學的族群研究在1980年中期前後,發生兩項重要的轉變:(1)新的研究主題(本省、外省之間的隔閡與互動);(2)新的分析概念及分析工具(弱勢族群、宰制與支配、偏見、歧視)(450)
一個相當能夠凸顯1987年前後社會學研究者對於「族群」的概念使用之變化的例證,是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的社會學研究者,分別在1986年與1988年出版的兩套(各兩冊)關於台灣社會變遷的論文集專書中,「族群」概念使用方式上的細膩變化。(451)
1986年的書中,雖然有九篇論文提到「族群」或「省籍」做為背景討論或變項之一,但是它們都不是論文的研究主題。……相對的,1988年的書中,則出現了蔡淑鈴以山地、閩客及外省(此四大族群的分類尚未成為研究者的共識)在社會地位取得上的「族群差異」為研究主題的論文。(453)
由以上四個(團體互動、社會問題、政治社會學、階層)與族群關係相關連的研究主題來看,顯然在台灣社會學研究中,1987年以前,幾乎是沒有論文以「省籍議題」做為研究主題。但是,上述的分析中也發現,「省籍」議題在1987年之前並非完全缺席。(461)
幾種隱晦處理省籍問題的方式:(1)以「重要社會背景變數」出現;(2)納入不同學科中對於相關問題的處理;(3)在學院或正式學術論文的場域討論。(465)
1987年3月,黃煌雄與吳淑珍對於省籍歧視的質詢,引發一連串的社會效應。
1987年7月1日,遠見雜誌以「省籍是問題」做為封面主題。
1987/8/22-8/24,「中國結、台灣結」研討會(張茂桂、蕭新煌在論文中,首度將本省人與外省人界定為不同族群)
1987/8/28-8/30,蔡淑鈴發表以漢人之間族群差異為題的正式社會學論文。(469-471)
讀者或許會認為,相對於真實世界中的事件與變化,社會學中出現「族群研究」之轉變,充其量只是茶壺裡的風暴,其社會意義與重要性有限。但是,本文將指出,這個轉變不僅僅對於台灣社會學發展有重要意義,更對後來台灣社會中族群關係發展也發生了相當的反饋作用。(474)
過去台灣社會學沒有族群研究的原因:(1)認為本省與外省之間都屬於同一民族或族群,並以「地域觀念」駁斥省籍問題;(2)結構功能論的觀點視「地域意識」為前現代傳統社會的殘餘。
……主導性的觀點認為:過去不同地域及歷史經驗造成的「省籍差異」,早在戰後三十多年來水乳交融得「省籍融合」(通婚、交友、共學、共事)中消失殆盡。在這兩項認知的前提下,記系強調省籍差異被認為是別有用心的政治行動,將會造成挑撥社會矛盾、破壞社會團結的後果;這也呼應了過去台灣社會學者認為省籍問題是政治問題所以不去觸碰的看法。這種看法背後有西方(特別是美國)1960年代盛行的「結構功能論」做為理論基礎。(485)
使得社會學者逐漸得以將省籍差異做為研究問題的原因:(1)政治環境的變化及黨外環境的挑戰;(2)外省籍第二代對於參政權利受限的不滿;(3)出現評價省籍分配公平性的新概念;(4)西方族群研究的取向轉變;(5)新生代社會學者的投入。
以西方在1970年代以後的主要使用方式來看,族群概念所指涉的,通常是自認為處於弱勢位置的「族群」,因為其文化身份而受到優勢族群的歧視與偏見對待下,基於現代國家公民權的概念,要求平等對待。因此,族群的概念基本上是弱勢者在反抗時,用時(重新)理解自己與其他文化群體的關係的理念。(505)
由「省籍問題」到「族群關係」,不僅只是名詞或概念的轉換而已,更意味著理解群體之間文化差異的意義,以及應該如何對待這些差異的想法之轉變。因此。當行動者以「族群」來自我界定時,通常也就定義了具有不對_稱權力關係的「優勢族群」(他者)。這種自我界定不僅是一種自我認識的方式,同時也提出了一些改變這種不對稱結構的集體行動目標及方向。同樣的,當台灣的社會學研究者以族群的概念來討論「省籍問題」時,同樣也是反映或對應了社會中一般人對於這個現象理解觀點的轉變。(509)
這個概念(族群)的重要性,有相當程度是來自於它做為一個新的人群社會關係的組織原則與價值觀念,在1980年代台灣社會發生最重要變遷過程中,因為對於舊有的政治意識形態原則與人群分類概念(特別是民族主義意識形態)提出了一個有力的替代性概念與挑戰,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512)
王甫昌 (2008) 族群政治議題在台灣民主轉型中的角色。
台灣民主季刊 5(2): 89-140。
引用Schumpeter與Huntington,認為台灣在1996年的總統直選後,已經具備民主制度的形式要件,完成民主化轉型。(90)
目前台灣民主化轉型的解釋中,對於幾乎是同時發生的「民主化轉型」與「_族群議題公共化」兩者之間的關係,絕大多數認為:沒有因果關係,或是「民主化是因、族群政治是果」。本文認為目前這些解釋低估了「族群」的概念或議題,在台灣民主化轉型中可能有更積極的作用。……本文將提出不同的看法:「族群」概念出現所帶來的觀念轉化,是台灣民主化轉型過程中最重要的轉變—「國會全面改選」,能夠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91-91)
王振寰根據O'Donnel與Schmiter,認為1986年以後國民黨進行的改革是自由化而非民主化。林佳龍亦引用Linz與Stepan,將轉型過程區分為1986-1990(國是會議)自由化;1990-1996(總統直選)民主化;1996之後則為「民主鞏固」。(92-93)
過去研究者在解釋台灣民主轉型時,主要採用的理論觀點是強調政治精英之間競爭與互動的「政治過程論」。相對於「結構論」所注意的民主化之社會與經濟條件,「政治過程論」強調民主化發生的過程和機制。(93)
過去解釋台灣民主化的研究中,大多將解釋停留在描述或說明在這些情勢下,政治精英之間實際的政治互動過程,而沒有去追問更深層的問題:在這樣的政治過程(蔣經國)被迫採取「自由化」改革,以及李登輝必須而且成功的推動「民主化」改革)能夠發生的條件為何能夠出現。……如果沒有解釋這些「發生條件」如何產生,上述的解釋只是說明了台灣_的民主化轉型是「如何」進行的,而未能對民主轉型「為何」能夠發生,提供完整的解釋。(95)
在「政治過程論」的理論取向下,解釋台灣民主轉型的主要「變數」是大環境的變化、或是精英行動或政治聯盟策略在不同情境下的改變。這個「省籍不平等眾人皆知」的假設在政治精英間或許是成立的,但是,對於沒有直接參與政治的一般民眾來說,這個假設卻不一定成立。(96)
引用吳乃德與施正鋒討論族群政治的理論架構:不論是「族群意識」或是「族群集體認同」,都是指定族群對於自身處在不平等的結構位置的集體體認,_而產生的政治意識_或認同。但認為在1980年代以前,多數的本省籍民眾並不接受「本省人弱勢族群」的說法(從黨外候選人得票率在三成以下,以及「社會變遷調查」中民眾認為本省人的社會影響外省人的調查結果中,得到如此的觀察)(96-99)
上述這些現象顯現了1980年代以前,本省籍的反對精英和一般民眾之間在「族群政治意識」或「政治化的族群認同」上的巨大落差。前述吳乃德與施正鋒的族群政治意識理論中,所提到的族群意識或認同由「族群文化差異」發展到「族群不平等認知」或是集體的「相對剝奪感」,在一般民眾間,顯然不是個簡單的過程,而是需要被解釋的重要變數。(99)
本省閩南人在1984年,只有20.2%的受訪者認為外省人的影響力比較大,但到了1994年卻升高為66.1%。而1994年國會已經全面改選,台灣省長及北高市長也即將選舉。這說明了:現實中的不平等結構,如果沒有經過適當的集體詮釋,不必然能夠直接被轉化為主觀的不滿或相對剝奪感。如果本省籍民眾族群意識的增長,是導致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政治精英得以採取不同領導或行動策略的重要因素,……那麼本省籍民眾為何有此轉變,本身就是需要被解釋的重要課題。(102)
過去台灣民主轉型的解釋比較忽略了對一般民眾來說可能更有意義的「說理」面向。如果由精英以「說理」動員一般民眾的角度,重新檢視台灣民主化的挑戰,可能會因為提出不同的問題而得到不同的答案。(103)
絕大多數本省籍民眾在1980年代中期以前,在「本省人弱勢族群意識」的接受程度上,和少數本省籍政治反對精英有重大落差的原因:第一個原因在性質上屬於政治精英用於合理化「外省—中央/本省—地方」的暫時性政治安排的政治合法性論述;主要是奠基於「中國國家想向」(遷台的中央政府代表全中國)及動員戡亂的「非常時期」論述。第二個因素則是不利於類似「省籍政治歧視」這樣的現代性政治想像或動員的傳統社會人際關係及政治取向。第三個因素則是統治者將「省籍」因素排除在實際的選舉過程之外的具體策略(讓本省人優先參加地方層次的政治)。這些因素的存在與互動,共同形成了一個讓「本省人弱勢族群意識」不容易在本省籍民眾之間形成、擴散、進而成為政治行動中重要考量因素之環境,也間接合理化了被本省籍反對精英認為「省籍歧視」或「省籍不平等」的政治結構,也使得國民黨政府能夠繼續拖延或抗拒完全的民主化改革。(107)
1970年代以後的轉變:戰後新生代的民主化訴求(107-114)
儘管有組成份子(知識份子開始參與)與組織形態(脫離傳統社會關係試圖連結全台灣的「黨外」)的差異,1970年代的政治反對運動,在挑戰理念上和過去老一輩的地方性黨外政治人物差異並不大。……除了要求保障基本人權、解除戒嚴、開放黨禁等等過去的訴求外,也已經公開提出了「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但是,他們當時並沒有公開而直接的挑戰更高層的國家定位與非常時期假設。當時「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的訴求,至少就公開提出的部分來說,主要被討論的是「世代」之間政治代表權差異的問題,而不是1980年代中期以後被比較討論的「省籍」或「族群」政治代表性不平等的問題。(108-109)
不但如此,反對陣營此時在言論與主張上,雖然已經漸漸出現一些剛萌芽的台灣主體意識,但是在公開言論中,似乎仍然無法完全揚棄「中國意識」。(110)
……就「說理」的面向來說,台灣民主化訴求最困難的挑戰,其實是「非常時期」背後以全中國為範圍的國家想像。……反對陣營所要求的大幅度民主化改革(特別是國會全面改選、或總統直選),似乎是將台灣當成一個「國家」來思考,在當時可能被許多民眾認為是超過合理範圍的要求。(113)
在1980年代以前,反對陣營追求「民主化」下的「省籍平等」之「族群政治」訴求,相當程度被國民黨政府以「中國意識」、「民族團結」、「社會安定」的反制論述所主導而移轉。不但絕大多數外省人接受「中國意識」,大多數的本省人也認可這樣的國家定位。他們對於「省籍問題」的看法,也因此連帶受到影響:他們大多數不認為台灣人受到國民黨政府的歧視,甚至接受談論省籍問題是挑撥民族團結,不利社會安定的說法。(113)
「國家定位」議題,漸漸成為反對陣營在1980年代以後挑戰國民黨的重點。……新潮流辦公室在1984年前後出版的《到獨立之路:新潮流與台灣獨立》,應該是黨外書籍中,最早討論「台灣獨立」議題的著作。(115)
本文特別公開主張(出版書籍、雜誌、國會質詢、選舉政見),是針對上述「一般民眾如何被說服」的問題意識而產生的論點。(116)
國民黨遷台後政治制度與安排,特別是在中央級政府制度設計上,不僅剝奪了台灣省民參與中央政府政治的權利,引起黨外精英長期的抗議外,也剝奪了少數權貴之外,多數外省籍一般民眾的參政權。(117)
關於誰才是弱勢者的論辯與爭議,顯現了台灣社會中長期以來即存在著兩種針鋒相對的「弱勢族群」論述:本土反對陣營所強調的本省籍在政治上及文化上居於弱勢的論述,以及外省籍(特別是第二代)強調外省人在政治上及經濟上是弱勢者的論述。(119)
吳淑珍於1987/3/25在立法院提出「國民黨歧視本省人」的質詢,涉及三項觀念的改變:(1)社會體系範圍之界定,以台灣做為完整的想像;(2)外省籍人士不再是各省在台灣的代表,而是台灣社會中公民的一部份(中國省籍到台灣族群);(3)公平與否應以社會團體人口比例來衡量。(120-121)
由這個質詢所引發的「省籍問題」討論被高度公共化,上述這套新的評價省籍公平標準的不同元素,也因為被大量討論,而漸漸為一般人所熟知。……這些過去只有少數政治精英或學術工作者知悉或關切的「事實」,也跟著這些討論的公共化,進入一般人對生活世界的意識中。(122)
……1980年代末期以後,台灣政治場域中也出現了一項過去沒有的狀況及條件:本省籍與外省籍候選人大規模地在選舉中進行實質的競爭。「省籍」的族群因素在選舉過程中的作用,不再只是背景或動機,也成為選舉動員的手段。過去外省籍(尤其是眷村)的選票,在少有外省籍候選人的狀況下,經常被國民黨動員來支持同黨籍的本省籍候選人,現在可以轉移到外省籍候選人的身上。……這種競爭也提供了一個有利於不同類型「弱勢族群意識」擴散的機制。(123)
以「國會全面改選」做為族群概念影響台灣民主的觀察案例。(123-131)
……1980年代初期以後,黨外陣營及民進黨對所謂的「萬年國會」正當性的抨擊,雖然無法讓過去多數國民黨的支持者改變其政黨支持的立場,但是卻成功地讓不少人接受了「國會全面改選」的說法及詮釋。其中主要的關鍵之一,就是在於他們以評價族群公平的新概念,重新定義過去國民黨主導建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安排,對於本省人形成了「省籍歧視」的結果。這個新觀念相當有效地鬆動了、甚至可以說瓦解了過去在「中國國家定位」下中央政府及國會的安排的合理性。在1987年省籍問題的公共化以後,過去缺乏「弱勢族群意識」的本省籍民眾,也開始發展出這樣的意識。……本省籍民眾之間這樣普遍的「本省人弱勢族群意識」,正是讓李登輝能夠在1990年運用來對抗黨內的保守派,而推動老代表全面無條件退職、及不設大陸省分的國會全面改選之方案的重要民意支持之因素。(131)
1980年代中末期台灣社會中出現的「族群」分類概念,最重要的特質,在於其現代國家普遍與平等的公民權觀念結合,而強調文化社會群體之間雖有差異,但是這些差異沒有高下優劣之分,應該受到國家一視同仁的平等對待與保障,免於受到國家或其它社會群體「身份歧視」的待遇。……新的族群概念要求的族群關係,比較類似「族群多元主義」的理想。這個新的概念所帶來的政治解放潛力,不但改變了戰後以來台灣主要的政治結構安排,也使社會群體關係朝向多元並存的方向發展。(133)
(族群政治對立出現)不過,這種對立似乎不再是發生在「族群身份團體」(「本省人」相對「外省人」)之間,而是發生在不同的「族群意識論述」,特別是過去被用來合理化抗拒民主改革的「中國主體意識」、與被用來支持要求民主改革的「台灣主體意識」之間。國會全面改選之後,繼續發生的民主化轉型中,族群議題到底如何發生何種作用,是本文未竟處理,也是未來可以深究的問題。(134)
2008年11月1日 星期六
回歸現實 第五章與附錄二
問題意識
在政治、文化界的台灣民族主義的歷史敘事建構,實際上承襲了七零年代回歸現實世代所挖掘關於台灣的種種過去,以做為敘事情節的現成素材,但以新的敘事主體而賦予這些素材新的意義。本章的第一個目的就在探討七零年代的黨外做為回歸現實世代的重要份子,他們對於台灣過去(尤其是台灣人抗日)的歷史建構究竟如何。本章的第二個目的就在於針對七零年代黨外新生代的歷史建構經驗,從敘事認同理論的角度,分析認同、敘事與行動之間的關係,以指出工具論對認同與歷史敘事變化的理解,並不恰當。
康寧祥的開端:做為中華民國歷史財富的台灣人抗日史
1969年底,本省籍的黃信介和康寧祥,在改制後的台北市第一屆市議員與國代、立委增補選中,分別當選市議員與立法委員,黃、康的當選,可說是七零年代台灣「黨外」反對運動的開端。七零年代的黨外人士普遍具有強烈的歷史意識或歷史感,表現在:第一、對世代身分的強烈自覺;第二、對台灣歷史的強烈關懷,尤其是對日據時期台灣人反抗殖民統治的政治社會運動史的興趣。
這個時期無論是文化界回歸現實世代對日據時代台灣新文學的探索或是康寧祥對日據時期台灣人政治社會運動的重新發現,都是在中國民族主義歷史敘事的參考架構下,關於台灣的「中國抗日史」的集體記憶重構。(p281)這種改良主義的集體記憶建構,將日據時代台灣人抗日活動納入中國民族主義歷史敘事,以指認台灣先民與歷史中的中國性,就某種程度而言,反而有助於國民黨教化中國認同、反攻復國的意識形態,因此並沒有加以壓制。
康寧祥與年長世代的台灣知識份子的接觸、對日據時代歷史的熟悉、在競選活動中的言論,象徵日據時代台灣人政治社會運動與七零年代戰後世代成員為主的黨外政治反對運動的一絲微弱聯繫。
戰後世代的身分自覺與中國民族主義的歷史敘事
具有政治社會改革意識的年輕知識份子,相當地自覺自己做為戰後世代的身分。這種自覺最直接表現在他們普遍以「新生代」一詞指稱自己所屬的世代位置與特質。他們在戰後台灣二十幾年社會安定、經濟繁榮的環境中接受教育與成長,並對這種環境與教育給予自己正面的陶冶而感到自豪。從七零年代初就逐漸浮現,而在1975-1978年間大量投入黨外的回歸現實世代成員,是這個相當自覺的「新生代」的一個主要部分。
1979年8月,黨外的《美麗島》雜誌創刊,由黃信介擔任發行人,許信良擔任社長,總編輯則為張俊宏。這份雜誌的出現,象徵以康寧祥為主的溫和論政路線與《美麗島》雜誌社人士的激烈群眾運動路線的分歧。而對《美麗島》核心人士來說,這個戰後世代政治反對運動的首要目標就是民主。不過在這些以本省籍為主的黨外人士,在對自己戰後世代位置的強烈自覺上,不管是強調自己所屬的世代是如何異於年長世代,或是自我期許在政治社會的公共事務中扮演重要角色,都是站在一個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的主體位置來思考。從民族主義政治或國族認同的角度來看,當他們企圖從比較長遠的歷史角度來界定、理解自我存在的意義、自我與社會的關係、政治社會改革方針與行動、自己的世代在時代變局中的角色時,顯然依賴一個以中國民族主義為本的歷史敘事,尤其是關於中國在十九世紀中期後、近百年來抵抗外國強權、追求獨立、民主、自由發展的敘事。
七零年代黨外人士對中國民族主義歷史敘事的內化,顯示了國民黨統治與教育體制成功地教化戰後世代。中國人主體位置的思考,使他們面對省籍問題時,基於體制內改良主義的民主訴求,強調台灣歷史、文化經驗的「中國性」,以「本省人當然也是中國人」的態度,要求本省人的公民身分被充分承認,應享有平等公民權與政治權。黨外人士雖不時有外省人不了解外省人、不太認同台灣的批評,但在當時台灣遭受外交挫敗、面臨生存危機時,黨外人士則以「大家都是中國人」的態度,對本、外省人能和諧相處、共度難關,充滿懇切期待。
從歷史經驗來正當化黨外運動:日據時期台灣人抗日史
雖然戰後世代的知識份子深受中國國族認同的教化,但是他們不論本省或外省籍,對於中國國族歷史與命運都有某種隔閡感,而且對自幼所接觸的台灣本地的過去,知之甚少。日據時期是最接近國民黨統治的歷史階段,與戰後世代的父祖輩的生活經驗密切相連。同時日本殖民統治也是台灣歷史上首次出現的近代國家統治模式,與戰後世代所經歷的國民黨統治具有共同之處。對於批評國民黨的黨外人士而言,兩者都是少數統治者以不平等方式凌駕多數人。因此黨外人士在正當化政治反對運動時,殖民統治下的反抗運動成為他們可以援引而切近的歷史經驗。
代表性人物:黃煌雄先生
將七零年代投入黨外運動的戰後世代知識份子,比擬於半世紀前投身於反抗日人統治的台灣知識青年。強調「以孫中山先生為主體的中國近代革命運動」與「以蔣渭水先生為代表的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兩者所代表的歷史潮流必須結合,期望承繼前者的國民黨與接續後者的黨外,都應超越黨派與省籍之爭,共同奉獻於追求民主。
七零年代黨外歷史敘事的尾聲:呂秀蓮與「中華民國獨立」
七零年代黨外以中國民族主義敘事來理解反對運動,在實際的行動目標上,則以保衛台灣為目的。經歷喪失聯合國席位到與美國斷交,黨外人士念茲在茲的是如何確保「台灣中國」,以對抗「大陸中國」。而呂秀蓮公開提出的「中華民國獨立」主張,可以說是黨外理念的極致表現,這也預示了美麗島事件後、八零年代上半葉黨外「台灣意識」宣揚中的台灣民族主義的歷史敘事和認同,以及獨立建國的行動主張。
結論
八零年代後黨外與本省籍文化界人士的轉化,反映的是情境變動中行動者反身性思考與實踐的結果,亦即反映認同、敘事與行動之間辯證的、過程的關係,而非行動者長久以來刻意遮掩的真實自我之最終展現。
認同研究中的歷史:過去的事實、社會的過程與人類經驗的歷史性/敘事性
此篇短文的目的在探討關於台灣民眾國族認同變遷的研究所涉及的「歷史」之可能意義與作用,並且討論這些對於歷史的理論意義的掌握,如何與認同現象的理解密切相關。同時也探討將歷史帶入社會學研究的意義與作用何在。
歷史做為名詞的過去代表的是過去的事實,在研究這些後來成為台灣民族主義者的「人文知識份子」時,筆者發現過去的事實並非如他們所描繪的其作品具有政治意味的覺醒,並且激發後來的台灣反對運動,而是嘗試結合「中國的」與「現代的」創作理想。而以歷史做為一種過程的角度來看待,這些人文知識份子是受到政治反對人士影響才參與民族主義的運動,顯示他們的台灣民族認同,並非他們所說的有如埋藏在泥土中的種子,等待適當條件就可發芽茁壯。相反的,筆者指出這種認同是政治變遷激發的意識,是在台灣過去二十年左右的特殊社會政治環境中才逐漸浮現的。此符合Tilly所提倡的「關係的現實主義」[1]。
認同是人們努力瞭解他們所處的情境、並對情境做出反應的產物。認同因此是人的創造物,只有我在我們思考自己與他人、社會的過程中才存在。認同的建構是一種不斷進行的詮釋行動,既受到我們在情境中面臨的機會與限制所左右,也受到涉入情境中的我們既存之特質所影響。因此,八零年代後黨外與本省籍文化界人士的轉化,反映的是美麗島事件及八零年代上半葉黨外與國民黨衝突對抗等情境變動中,行動者反身性思考與實踐的結果,亦即反映認同、敘事與行動之間過程的、相互生成的關係,而非理性行動者長久以來刻意遮掩的真實自我之最終展現。
[1] 社會過程往往不是處身其中的人們所明白可見或力能控制,不過人們在事後卻習於以故事來綜結論定,將參與者描繪成深思熟慮而具有先見之明地在行動,將社會過程述說成自我激勵的行動者的故事。
2008年10月3日 星期五
蕭阿勤《回歸現實》: 第一章、第二章、附錄一
台灣民族主義之發展,主要在於八O年代之後。該發展與七O年代(回歸現實世代)關於台灣本身的文化再現與知識建構間具有何種關係?而七O年代回歸現實世代的集體記憶內容或架構,與其集體認同、普遍籲求之間,又是如何相互形塑發展出來的?
二、問題、理論與方法
世代研究
「省籍」作為重要的行動要素已是晚近(最早亦僅能追溯至七O年代晚期),從「世代」的角度切入才能對七O年代初廣泛興起的政治社會抗議與改革主張,提出更周全的解釋。
Karl Mannheim開創性的提出「世代理論」,以階級以外的角度理解知識之存在基礎與社會變遷之動因。批判當時的兩個既有研究取向:「實證主義的」(postivist)以及「浪漫的-歷史的」(romantic-historical),認為二者不是犯了自然主義的毛病,便是陷於極端唯心論的錯誤。Mannheim指出世代的共同位置,只有潛在的重要性,實存世代之形成尚需根基於「參與了共同的命運,並且參與了在某方面與該命運展開密不可分的觀念與概念」。
蕭阿勤認為,七O年代回歸現實世代具有類似生活經驗,某程度減低了其間之省籍差異。
國民黨式的國族認同教育,在年輕世代間有著顯著之同化作用,不論本省籍或外省籍,皆與其自身之上一代有所差異。這些特殊歷史環境,提供該世代形塑其共同意識之基礎。
Molly Andrews針對Mannheim理論的兩個主要不足之處加以補充:第一、關於個人從世代位置成員轉化為實存世代、甚至世代單位時,發生該轉變之機制為何?Andrews認為相較於快速社會變遷,「覺悟啟蒙」才是真正實現該轉變之機制。劇烈社會變遷毋寧僅是供給創造強烈世代意識或政治變遷理念之契機。第二、形成實存世代所必須之世代意識,在經驗資料分析上究竟所指為何?Andrews在東德政治反對運動之研究中指出,個人對於世代位置的自覺,以及伴隨而來的社會政治主張,通常是藉由「說故事」(story)或「敘事」(narrative)的方式表達出來。
認同、敘事、行動
「敘事」並非單純再現真實的過去,敘事實際上包含了選擇、重組與簡化事實等機制。由於敘事必然具有的此種「情節賦予」性質,透過將經驗或事件納入特定的情節,使其成為別的經驗或事件的原因或結果,而成為更大的關係整體之一部分。敘事因此創造了意義,並且透過敘事所呈現的故事指向其認同。
情節賦予使得敘事本身具有方向性,而與故事參與者的行動意圖產生連結。因此敘事不僅組織出人們所認識之現實,另方面人們也藉此定位自己與世代位置,以及建構其行動之意義(指向其敘事結果)。
「敘事認同理論」對於認同與行動之解釋,能夠避免「本質論」(essentialist)或「工具論」(instrumentalist)這兩種常見的不恰當理解。事實上,認同建構與行動之關鍵在於,人們對於故事之認同、將自己置放於某種故事之特定敘事之中。蕭阿勤認為,透過此種「(非本質之)非工具論的情境論(或建構論)」的敘事認同理論,能更恰當的理解自我、認同、利益、行動與社會能動性等議題。
集體記憶、敘事模式
「集體記憶」具有兩個主要特色:對於時間上之過去的指涉、對於集體認同因素的指涉。
因此集體記憶的研究,便在於探討集體記憶「關懷集體認同」以及「關懷人們對於過去的認知如何影響其現在」兩大面向,與相關社會行動間之相互關係。
「記憶」並非某種具有共同身分的人群必然自動承載的認知,而應被理解成是發展、建構某種集體認同所依賴的象徵資源之一(如同傳統、服飾、語言…等文化行為),亦即是種經由再現化的過程,將過去的經驗「意義化」、「象徵化」之產物。透過集體文化特殊性的確立,發展我群之認同並建立與他者之差異區隔。也因此,「集體」與「記憶」二者乃是互相建構的。
「記憶」能夠進一步形成「集體記憶」的關鍵在於「公共領域」的論述可能性。許多個人或人群在私領域中對於某段過去的特殊記憶,如果不能進入公共領域互相聯繫、闡述、條理化成集體經驗的敘事模式,則仍舊無法產生改變或形塑人們集體認同、建立社會行動共識之潛能,而難以認其為某種「集體」記憶。
三、回歸現實世代
六o年代的戰後世代
六o年代戰後世代對自身困境與社會公共議題的公開討論,乃是偏向個人的、零星短暫的,未曾激發該世代的政治社會行動;縱使是集體性的運動,也幾乎未涉及政治社會議題。造成此種消極性的最主要原因,乃是國民黨對於社會的嚴密監控及校園內的訓導教育,冰凍了年輕世代的熱情與理想。此種氛圍使得此時期的政治異議與行動,無法對戰後世代成員或社會大眾產生普遍而有效之影響。
國共對峙下作為「自由中國」的台灣政治前途混沌迷茫,在外省籍來台世代表現為一種流亡的游移心態。無論外省籍或本省籍的戰後世代,普遍存在著無根失落與孤懸於(中國的與台灣的)歷史之外的心境、對於時局發展無能為力的強烈感受。而其主要原因乃是來自於國民黨的制式教育與出版管控。對中國與台灣現實歷史的陌生隔閡,被國民黨式的國族敘事所彌補或取代,在本省籍及外省籍戰後世代心中,形成了一種(半)擬流亡心態。
此種苦悶的心境,加上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責任感,伴隨西方民主思潮與自由主義的影響,一方面企求「對西方思想『橫』的移植」、一方面「將台灣社會視為中國傳統社會的『移植』」,零星戰後世代知識份子反省回歸的社會「現實」,表達出來的毋寧是種在台灣尋找「中國性」、追求中國近代化的言論。
七O年代的回歸現實世代
七O年代外交挫敗所激發的改革言論,乃是與戰後世代的國族認同密不可分,跨越省籍界線的世代認同。這種覺醒,使他們擺脫六O年代戰後世代的消極苦悶,積極的從社會權力脈絡與社會結構出發,形塑所屬世代在改變現狀的行動中之角色,發展特定世代的意識。
外交挫敗使得學生與知識分子轉而回頭關懷現實社會、要求內政革新,在此種「為了中國未來的前途,必須先確實關懷台灣現下的生存問題」的政治、文化轉向之下,回歸現實世代開始批判揚棄過往那種流亡漂泊心態。此則為導向後來本土化、台灣化的重要源頭。
國民黨的壓制與革新言論的沉寂,非但未代表回歸世代的消失,反而促使其直接投入發展中的黨外反對政治運動。而覺醒的文學界年輕世代,在中國國族敘事下的鄉土文化尋根,也因為國民黨的高壓禁制,反而逐漸成為台灣民族主義的先聲。
四、敘事認同理論
敘事認同的真偽
質疑者認為,威權統治下的敘事者無法自由發言,研究者如何能將唯一可得之敘事當作真實?蕭阿勤表示,敘事認同理論的重點在於探究行動者之意義建構,因此係在研究者判別出那些敘事比較接近敘事者之認同後,敘事認同理論才開始有其分析之作用。解釋敘事之真偽並非理論本身所能達成。敘事認同理論雖強調敘事與認同、行動之密切關係,但並假設行動者的任何敘事必然與其認同、行動有一致的關係。
弱者、隱蔽腳本
James Scott認為被宰制的弱者並非完全接受宰制者之意識形態,被宰制者面對權力時之公開言行,僅是出於恐懼與自保的現實性策略選擇。因此不能僅以宰制關係中的「公開腳本」認為其接受宰制的意識型態教化,而必須關注在權力監視所不及處,挑戰統治者權威並展現若干自由反抗空間的日常論述之「隱蔽腳本」。
蕭阿勤回應指出,Scott的理論乃是立基於沒有社會流動、二元權力關係嚴重對立的時代或社會。然而七O年代的回歸現實世代,則是深信西方民主自由平等價值的現代知識青年。並且,若認為公開的言論必然無法代表真實的情感或認知,將難以解釋史料中所呈現,他們將自我世代認同與政治投入、歷史敘事聯繫起來所表現出的誠摯、激情言論。
蕭阿勤同意,表達「憤怒與報復攻擊之幻想式發洩」的隱蔽腳本確實存在於戒嚴下的台灣,但質疑者所稱的隱蔽腳本並非此類,而係被壓制禁聲、必須透過掩飾來迂迴表達的「台灣民族」敘事。蕭阿勤進一步指出,當代政治運動之研究重點之一往往在於,轉變情境下的意識轉化與認同浮現問題,而非僅是由隱蔽腳本簡單曝光成公開腳本的非歷史假設。
歷史的斷裂或連續
質疑者認為,從隱蔽腳本到台灣民族主義,應該具有歷史上的連續而非斷裂。因此本省籍人士間若未存在某種隱蔽腳本,如何解釋他們之後發展的台灣民族主義?
蕭阿勤認為,民族主義雖然經常與族群性有所關聯,但不應將民族主義簡單的解釋為族群性的延續。這兩種集體認同的類型有著重要的區別:與國家的關係。因此從族群性到民族主義的發展並非自然的連續發展,而存在著意識轉化、議題轉變以及在公共領域集結而形成集體動員之過程等,呈現出斷裂與連續、承接與轉化並存的狀態。
事實上,思想的萌發與導向,關鍵在於現實政治與歷史情境變化的激發。而非預期的歷史機遇(contingency)以及人們在其中不斷選擇所呈現的因徑依賴(path dependence),乃是作為歷史後見者位置研究時,所具有的優勢與限制。
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徐世榮、蕭新煌,〈台灣土地改革再審視:一個「內因說」的嘗試〉與〈戰後初期台灣業佃關係之探討:兼論耕者有其田政策〉
報告書目:徐世榮、蕭新煌(2001)〈台灣土地改革再審視:一個「內因說」的嘗試〉,《臺灣史研究》第八卷第一期,頁89-124。
過去對於臺灣土地改革形成原因之研究,多偏於外在力量之探討(或稱「外因說」),比較缺乏對於台灣內部促成土地改革政策施行的探討(或稱「內因說」)。基此,本文企圖以文獻分析法對於「外因說」之見解提出補充論述,並建構起「內因說」解釋的可能性,也就是視土地改革是臺灣農村內部連續衝突過程之下所累積的結果,並假設土地改革的社會根源乃是來自於農村社會階級分化以及各階層民眾衝突。由於時間限制,本文審視的土地改革政策是以1945年至1951年間的「三七五減租」和「公地放領」為主,其理論基礎是結構與階級衝突理論以及社會文化衝突理論。
台灣原本是原住民生存及活動領域,普遍沒有佔據私有農地觀念,直至漢人移入才使得土地私有制及租佃制度確定下來。到了日本帝國殖民時期,殖民政府為了確定土地所有權,並為日本資本家至台投資鋪路,故舉辦台灣西部普通行政區域土地調查、林野調查及整理,並也建構出大為盛行的租佃制度。然而日本殖民者卻未重視此制度衍生出的社會問題,僅以成立「業佃會」方式緩和業佃之間衝突。
1947年國民政府要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實施三七五減租[1],但由於缺乏實際法規以至於各縣市無法順利推動。從實際層面來看,民間佃農與地主雖略有糾紛,但對減租要求似乎仍不普遍,且彼此關係算合諧。直至1949年陳誠接任台灣省省主席才確實執行此一政策,並制定和執行與其相關的行政命令,然上述行政命令卻皆未在台灣省當時最高民意機關-台灣省議會討論,而這也隱含三七五減租的開始執行是缺乏法律依據。因此許多相關租約衝突亦在1951年即將再起,為解決此紛爭,該年六月政府終於制定出「三七五減租條例」。
當時的省級民意機關的省參議員幾乎都是台灣各有名地主和社會菁英,理應會對三七五減租表示反彈,但實際上,此政策不僅受到所有參議員的支持,各地地主與佃農換約工作也迅速完成,究其根源,當時地主和省參議員多是受到「權威氣氛」以及二二八事件影響,因此才忍痛配合;其次,在外環境方面,由於對岸中共勢力擴大、實施土改,大地主多被清算,許多恐怖訊息在台灣流竄,而國民政府又在軍事上的敗退,台灣處於危險情勢下,大地主為了維護自身安全,只好選擇與國民政府合作。
在公地放領部份,卻多是受到戰後接收資源搶奪影響。國民政府原本授權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統一負責接收事宜,但是行政院資源委員會卻不肯放棄,並在未徵得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同意前,以各種策略搶先獲得接收台糖權利,並於事後不斷以撤佃方式,要取得其對土地的控制權,引起相當多原本租用糖廠土地之佃農抗爭,即便1947年台灣省政府向台糖公司下達命令,仍不被台糖公司接受,依舊阻礙政策執行。直至1951年政府在農民的抗爭、台灣省政府及參議會,及後來美國的壓力下,核定「台灣省放領公有耕地扶植自耕農實施辦法」,揭開後續多階段的公地放領,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台糖土地為主。
鑑於上述,我們可以發現「三七五減租」仍然是適用於「外因說」的解釋;但是「公地放領」則不然,它可能是比較適合於「內因說」的解釋,而作者也認為,對於土地改革政策的研究可能要將其分開來看待,這樣才能回復歷史的原貌;另外,以往因為土地改革的成功,而建構起來的「國權理論(state theory)」可能也要適度的加入民間社會抗爭的面向,政府的理性及能力是必須要放置於歷史的機遇中來對待,而不能獨立出來,因為當時政府政策選擇其實也是深受民間社會影響,若過分強調政府睿智可能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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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目:徐世榮、蕭新煌(2003)〈戰後初期台灣業佃關係之探討:兼論耕者有其田政策〉,《臺灣史研究》第十卷第二期,頁35-66。
過往研究對於臺灣土地改革的實施原因,多直指當時不公平的租佃制度,及佃農遭受地主嚴重剝削的情況,導致國民政府積極推動土地改革,但本文作者提出下列質疑:即當時的業佃關係真的是那麼不和諧嗎?佃農們是否有透過一些實際的行動,積極的想對地主進行抗爭?如果答案為否(即業佃關係是和諧的),那麼是否有什麼證據來給予證明?而我們又該如何來解釋這個現象?基此,本文之研究方法為歷史檔案搜尋、文獻回顧與理論建構、口述歷史資料引用等三個途徑,並以權力的三個面向為其理論基礎。
台灣土地私有權的確立及租佃制度的執行在臺灣已有二、三百年的歷史,長久以來,佃農即受到許多不公平的待遇,如口頭短期契約、高額地租、預繳高額押租、鐵租規定等。雖然1920年代末期,受到日本左翼思想影響,曾發生激烈的農民抗爭運動,但在殖民者強力壓制及租佃改善團體的調解之下,佃農又成為溫馴的沉默者。往後,在父權封建意識型態下,佃農與地主之間的不平等權力關係,逐漸發展成牢固不可破的結構體系,並使得業佃關係始終相當合諧。
在土地改革之時,佃農在政府協助之下,已經可以取得耕地之佃耕權或土地所有權,但是內心仍然無法脫離上述意識型態的掌控,而自願的把耕地歸還給原地主。即便如此,國民黨政府仍強行推行土地改革運動,係因大陸佃農受共產思想影響,為抗拒剝削而發起農民運動,使得國民黨政府逐漸失去大陸政權。鑒此,國民黨政府為了阻擋台灣佃農受共產思想影響、也為整軍經武、並嚴格控制糧食,故不得以最快速度土地改革,犧牲地主利益、施小惠於廣大佃農,來獲取社會安定及大多數佃農支持。
國民黨政府為了建立起土地改革正當性,對於這種自動退耕情形,也以其擁有的絕對權力、透過意識形態的塑造,形塑出佃農被地主剝削的形象,此舉不僅如同權利的第三面向,且成為一個相當奇特的現象;其次,國民黨政府來台後,對於台灣傳統文化及土地分配情形不夠瞭解,如對於誤將共有土地皆視為祭祀公業土地等等,以及對於地主定義的大幅度擴張,使得其政策制定和規劃皆非相當完善,導致許多中小地主或土地所有權人,因土地改革政策而陷入生活困境。
[1] 其定義為「耕地最高租額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減租前原約定地租超過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減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依其規定,不得增加,非主要作物正產品及一切農作物的副產品均不計租」。而它的內涵其實與國民政府1920年代實施於中國大陸的二五減租類似。
2008年8月17日 星期日
「外來政權」與本土社會:改造後國民黨政權社會基礎的形成 1950-1969
本書首先進行general theory的檢討,整理了先前文獻中看待國家-社會關係的三種主要觀點,並分析其缺點:(1)國家自主性(the autonomy of state):容易把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化約成國家在上、社會在下的單一機械關係;理論預設和焦點會傾向國家菁英與大有為政府;但在歷史脈絡中國家機關的自主性並不是既定的,例如台灣土地改革的反對聲浪在二二八事件後才消退。故此觀點易簡化國家與社會各群體間的複雜關係,把國家描繪成滴水不漏之嚴密體制。(2)排除性組合主義(exclusionary corporatism):雖然區分出社會當中的不同部門,但未能分析不同部門和國家互動時的不同,例如國民黨政權對勞工部門及和對農業部門是不同的結構關係。(3)威權侍從主義(clientalism):此觀點只著重國民黨政權與本省籍人民的關係,而易忽略掉國民黨政權還要設法攏絡一百多萬的移入軍民,由於兩類群體的不同,故會發展出不同的結構關係。
綜上分析,作者認為若要更精準地描述國家-社會關係,應採取的核心概念為國家機關的滲透能力(penetrating capacity)或基礎權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國家不需仰賴中介團體而能直接控制社會,貫徹其政策目標的能力;雖然國家的意圖是滲透極大化,但受限於結構條件(政策優先序列、資源、社會議價能力),國家對不同的社會群體會有不均衡的滲透能力,故會產生不同的關係與控制情形。
本書接著進入台灣歷史脈絡中對國民黨政權的社會基礎進行分析,而作者處理的時間段落為1950年國民黨改造至1969年國民黨10全大會,蔣經國開始接班開啟「本土化」的過程以前。就對內進行異地扎根來說,這20年的關鍵期間共經歷了土地改革、地方選舉的開放、農會的改組、滲透台灣社會之黨組織的建立與經濟的發展。
作者認為國民黨政權的主要特徵有二:(1)黨國威權體制:以列寧式政黨緊密地控制國家機關、經濟與社會;(2)移入政府:a.失去母國,故必須異地生根(故不同於殖民政府);b.擁有高於台灣社會的自主性,但卻缺乏對台灣社會的滲透性;c.雖想要增加滲透,但又採取防衛措施(國民黨政權的內在矛盾);d.帶來了一百多萬的外省族群。
作者接著提出國民黨組織的重建與滲透社會的過程的分析:
1. 以國家機關主導的種種政策來因應危機,包括(p.39-42):實施「動員勘亂-戒嚴」體制;系統性地推動官方意識形態;優先發展軍事;爭取美援;透過公營事業來汲取資源積累資本,並以此資源安置外省族群;以汲取農業部門資源的方式來推動進口替代工業化政策。其政策優先偏好為:重軍公教、輕農民。
2. 改造國民黨(圖2-1):a.中央權力結構:以蔣介石親信為主的16人改造委員會取代CC派把持的460人中央委員會;b.區域黨部(屬地原則):設立比區分部更基層的小組負責滲透社會末稍(即本省籍的農村群眾);c.特別黨部(列寧主義):負責滲透核心部門,包括:滲透校園的「青年知識黨部」;滲透外省族群的「特種黨部」以及滲透公營事業的「產職業黨部」
3. 國民黨改造後的社會基礎:國民黨主觀意圖希望以「青年知識份子、農、工生產者為社會基礎」、「本省籍黨員達70%」,但表2-3顯示,1950年到1969年間特別黨部的黨員人數都超過區域黨部,就職業來看,表2-4也顯示,黨員組成仍以軍警公教學生佔大多數,再以省籍來看,表2-7則說明外省籍仍多於本省籍,表2-8更顯示本省族群只有2%的人是國民黨黨員,外省族群則有30%以上是國民黨黨員。
4. 國民黨如何控制特殊黨部並進行社會滲透? a.在軍隊中建立特種黨部、政工機構,握有軍政審議和人事查核權,平日進行監視,選舉時則動員這些鐵票部隊;用眷村來「集中隔離」以保持其效忠純度,眷村在管理上與生活上都受國防部和王師凱黨部滲透,眷村外的榮民則由黃復興黨部負責;b.產職業黨部滲透事業單位中的各工會、員工勵進會等團體,除了使員工轉為黨員,更爭取工會人事權與領導權,並防止工會結合地方勢力;c.利用知青黨團在校園內建立外圍社團來監視校園,並以救國團舉辦活動來攏絡學生。
5. 國民黨的區域黨部在結構上的弱勢為它無法像特別黨部一樣可以運用「黨政一元」(即黨的領導者同時是行政機關的領導者)的優勢政經資源,又與台灣鄉鎮社會缺乏聯帶關係(外來者)。在此前提下,國民黨如何控制區域黨部並進行社會滲透?a.由中央派置基層直接代理人(盡量台籍,但非當地人),並採互調制度防止其介入地方派系;b.建立「四位一體」的體制(圖6-1),但在實質上權力和經費皆不足,故成效不彰;c.壓制地方派系,但地方派系仍一直存在,忠誠度反覆無常;d.積極滲透農會,但成效不佳,農會中黨員數仍佔少數,農會主要仍由地方派系所把持;c.以縣市政府資源成立民眾服務站,但其成員多為黨工,故其功能為與地方勢力競爭基層民眾的支持,進行偵察與監視,且大約具有10%~16%的選舉動員能力。
6. 若以1964年省議員選舉作為測量指標,國民黨組織約可動員28.7%的選民,13.3%來自特別黨部的動員力量,另外的15.4%則屬於區域黨部(服務站)。在擁有這樣的組織動員資源下,國民黨國家菁英可以在地方的敵對派系中擇一支持或輪流支持,以此控制派系。若再比較特別黨部和區域黨部的動員效力則會發現(表9-4、9-5),特別黨部的動員能力比較高,對當選的影響比較關鍵。
以上分析印證了作者的三個理論假設:1、在移入的國民黨政權黨國威權體制中,因政策的偏好和優先性而存在著社會控制之核心與末梢,國民黨政權會根據此結構關係的不同,分別建立不同的滲透機構;2、國民黨政權在不同社會群體間滲透能力的強弱與黨國威權體制與移入政府特徵有密切關係;即黨國體制社會控制的核心與移入的外省族群是被國民黨高度滲透的部門,而黨國體制社會控制的末梢與本省族群是國民黨政權低度滲透的部門;3、當國家機關滲透力強時,它所吸收的社會基礎較能配合政府政策或動員的要求;當國家機關滲透力弱時,它所吸收的社會基礎也無法高度配合政府政策或動員的要求。
國民黨政權在1950與1960年代所建立之國家與社會關係的原型,對今日台灣國家與社會關係有什麼啟示?
1.省籍作為一種政治認同與區隔的指標是在國民黨政權主導形塑國家與社會關係策略下而形成的。
2.國民黨政權與外省籍成員間的關係到1990年仍是相當一致;鐵票部隊並未生鏽,只是轉向。
3.40年來地方政治的主題都是國家菁英與地方派系間的衝突與結盟關係,即便在國家菁英趨於本省籍居多,此模式仍然被採用。一方面,由於本省籍國家菁英缺乏外省籍鐵票部隊這有力武器,因此有可能在面對地方派系缺乏足夠籌碼;但另一方面,由於國家菁英和地方勢力都是同一族群,也有可能發展出更緊密的社會連帶,完成國民黨的本土化。
4.1980年代民間部門出現的各種政治、社會運動開啟了改變舊有國家-社會關係的契機。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陳明通,派系政治與陳儀治台論
收於賴澤涵主編,《台灣光復初期歷史》。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按:本論文篇幅達八十頁,不太容易完整呈現其中繁複的敘事,因此本摘要僅列出作者最主要欲提出的命題)
- 國家機關組織民間利益,動員與控制民間社會的四種模式:多元主義(pluralism)、統合主義(corporatism)、依持主義(clientelism)、民粹主義(populism)。民國初期相當長的時間,中國盛行以依持主義為基礎的派系政治。派系政治的特點:(1)基本構成單位是二元聯盟;(2)派系是由二元聯盟構成的人際網絡的總稱;(3)是一種非正式團體;(4)行動與目標具有整體性;(5)目標在於取得及分配公部門或準公部門的資源。派系政治的後果:(1)政治腐化;(2)政府決策僵局;(3)應付政治危機能力遲緩。(225-240)
- 本文分國民黨統治中央、陳儀的派系班底、本土社會三個層次,分析接收初期的派系環境。(1)國民黨統治中央,屬於蔣介石的派系有CC派、軍統、孔宋集團、政學系、團派。(2)陳儀屬於政學系,其自身的派系又有李澤一派、徐學禹派、沈仲九派、國家主義派,另外還有葛敬恩、周一鶚、錢宗起、蔣授謙等心腹。(3)本土社會中則分半山派、台中派、阿海派(每派中又可細分出許多不同的集團)。(240-252)
- 擔任行政長官的陳儀,與國民黨中央其他四個派系一直處於激烈對立的情況,使得陳儀在台灣的施政備受牽制。而陳儀對於台灣本土的派系,則是利用半山派,排斥台中派,打擊阿海派。來台的國民黨中央派系,則是「友陳儀所敵,敵陳儀所友」。至於本土派系之間,也處於競爭對立的情勢。半山派仗著與新政府的關係打壓其他本土派系,其中台中派退讓、觀望,阿海派(尤其是蔣渭川系)則以其他中央派系為奧援主動反擊。(252-256)
- 派系政治對於陳儀統治的影響:(1)職位爭奪;(2)腐化貪污;(3)杯葛對抗;(4)統治崩潰(發生二二八事件時,各派系都想藉由對危機的處理極大化個別派系的利益與勢力,包括奪權與消滅對方等等,使真正的危機無法處理,終於導致統治勢力的全面崩潰,不得不依靠中國派兵鎮壓來重整政治秩序)。(264)
- 仔細分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內的成員派系身份,及會議中的派系鬥爭過程,即不難瞭解這一委員會何以會與原來設定的目標(緝煙血案的調查)愈來愈遠。(1)國家機關的角度:中統及軍統勢力相互較勁,既要利用本土派系,打擊屬於政學系的陳儀政府,也要趁勢削弱或消滅部分本土勢力的過程。(2)民間社會的角度:阿海派借助國家機關中的CC派及軍統勢力,向半山派奪權的過程,也是原本基於橋樑地位的半山三青團系統回歸到民間社會後,更直接向外來國家機關挑戰奪權的過程。(276-277)
- 陳儀治台的失敗與國民黨撤退來台,都與派系政治有關。因此蔣介石決定改造國民黨,拔除既有的派系勢力(不論中央或地方),並進而集權在自己的威權領導上。為了統治的穩固,仍必須運用過去依附於三大派系(半山、台中、阿海)的地方勢力,但採取四大策略:(1)侷限化;(2)平衡化;(3)經濟籠絡;(4)逐步替換。(280-288)
作者透過細緻的派系分析,勾畫出陳儀治台時期中央與地方層次錯綜複雜的政治網絡。藉由派系領導人物之間各種利益鬥爭的詳細敘事,本文確實很能夠解釋陳儀失敗的結構性因素。與〈政權轉移和菁英流動:台灣地方政治菁英的歷史形成〉討論政治新貴參與的「時機」相比,本文分析從中國傳入的「派系政治」,似乎也更能夠有力地說明台灣之後政治發展的圖像。但是,作者主要引用柯遠芬的回憶錄和戴國煇的研究,是否足以證明二二八事件的惡化完全是因為派系鬥爭所引起?二二八的慘劇只是上層的菁英利益鬥爭的後果嗎?底層民眾的憤怒在其中又具有什麼重要的地位?
吳乃德、陳明通,政權轉移和菁英流動:台灣地方政治菁英的歷史形成
收於賴澤涵主編,《光復初期台灣歷史》,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 為什麼要研究政治菁英?因為政治觀察者很難忽略政治菁英的氣質、決定、領導,對於政治過程和政治變遷的影響。而且,結構性的因素自身不能推動歷史;它們必須透過政治菁英(統治的與反對的)對結構性因素的認知、反應、決策,才能發揮作用。(304-305)
- 本文研究的對象是地方層級的政治菁英。近代台灣連續接受兩個威權主義政權的統治:日本與國民黨。雖然中央的少數菁英決定了整體的政治和社會發展方向,但他們無法單獨統治,必須有地方政治菁英協助。雖然地方菁英的權力內容限於執行中央菁英制定的政策,但是他們是唯一和基層民眾直接接觸,能夠組織、動員基層民眾的菁英,也是政權最可能的敵人。(305-306)
- 日本與國民黨政權最大的相同點就是:中央的統治菁英都由來自社會外部的統治團體組成;而本土的政治菁英一直停留在地方的層次。本文的核心問題是:政治活動領域一直被限定在地方的基層政治菁英,其連續、汰換、形成,是如何受到外在政權轉移、新政權底下的政治動亂、社會改革的影響?作者先分別討論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時期本土菁英的形成,接著再分析二二八事件導致的重大影響。(306-307)
- 地方政治菁英一直無法爬升到中央的位置,到了1988年政治自由化才有改變。作者認為地方政治菁英對於國民黨的威權體制,有很大的鞏固作用(我認為,這是作者最重要的命題),但無法以經驗資料說明究竟發生何種效果。(307-308)
- 關於日據時期的台灣本土政治菁英,愈基層的選任公職,台人所佔的比率愈高,最底層的街庄協議會員(鄉鎮級的諮詢顧問)高達八成以上。日本殖民政府透過這種無權無實,接近榮譽職的地方公職來拉攏台人的社會領袖。由於這些擔任公職者絕大部分都是由日本殖民政府選任,僅最後兩屆(協)議會員才開放半數由人民選舉,被選任者顯然是能與殖民政府充分合作者,因此成員的流動性就相當的低。可是一旦這些職位開放民選,則很多人難逃選民的淘汰。(311-315)
- 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不久,舉行各級民意代表的選舉。作者具體上要問兩個問題:(1)在新政權所舉辦的地方選舉中,這些日據時代的本土政治菁英遭遇和表現如何?他們是否如某些舊政權底下的政治菁英,因政權的轉移而受到整肅,或至少因而失勢?或者他們有有沒有受到政權轉移的影響?甚至因台灣的「回歸祖國」而獲得更多的政治權力和地位?(2)雖然他們的政治生命在新政權底下是延續下來了,可是他們的政治權力和政治地位是因而降低或提高?問題的答案影響他們對新政權支持的程度。(319-322)
- 歷經恐怖屠殺與逮捕之後,本土菁英產生對新政權的疏離以及對政治的冷漠,從最高層級的省參議會和到基層的選舉,都有菁英退出政壇的全省性現象。二二八事件造成本土菁英空前絕後的斷層,其影響遠大於政權的轉移。由於傳統政治菁英的消失,隨之出現一批政治新貴。二二八事件引起民眾對於國民政府的敵意,卻也帶來一批忠實的盟友。(323-325)
- 1950-1951年選出的縣市議員,有86.6%是新當選者,這些人在日治時期與二二八之前都不是地方菁英,他們填補了傳統政治菁英對新政權感到疏離和失望而撤出政治領域之後,所遺留下來的政治空缺。他們可以說是新政權(以及鎮壓行動)的受益者。他們日後能和新政權合作無間,或者他們對於新政權的馴服,因此也就毫不為奇了(我認為這樣的命題,臆測的成分多過論證)(326-328)
- 雖然無法瞭解政治新貴的「氣質」與「風格」和過去的傳統菁英有什麼不同,但作者認為可以確知的是(1)從參與政治的「時機」來看,這些人具有共同的特質,可以解釋其日後的政治馴服;(2)他們是新政權與壓迫統治的受益者,可以解釋日後作為「合作者」(collaborators)的角色。(328-329)
簡單來說,作者認為在二二八事件之後如此風聲鶴唳的「時機」參與政治,這樣的政治菁英必然有問題。但我認為以參政的時機推論其特質與日後的政治發展,無法有力地論證其中的因果關係。或許其人格特質與參政的「時機」不是重點,從中國帶來的「派系政治」才是真正的關鍵。另一方面,過去的議員是因為具有風骨,與國民政府對抗而被殺害,還是由於捲入派系鬥爭而喪生?新舊之間是不同意識結構的行動者的代換,抑或不過是派系的更替?如果政治新貴確實作為新政權的「合作者」,那麼又是什麼樣的民眾選出來的,為何能持續擔任?最後,我認為這篇要研究政治菁英,但文章中卻沒有討論任何一個菁英,只是從參與政治的「時機」來推論日後的發展,未免過於粗糙。
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電子版:黃英哲先生的「去日本化」「再中國化」:戰後台灣文化重建(1945-1947)
要破也要立:
戰後由中國接收的台灣,前身是日本殖民地,而中國與日本剛好是在戰爭中互相對抗,而且強力為戰爭動員的敵人,因此昨夜還與中國人敵對,今天隨著天皇的投降而將被接收的台灣與台灣人,來接收他們的事實上是不久前的敵國,而且在政治宣傳下,戰後的敵國並不成為帶著較為中性意義的「戰勝國」,甚至連帶有暫時意味的「接收國」都不是,而是更帶有情感與起源意味的「祖國」。在接收者中國的立場又是怎麼看台灣的呢?作者為我們整理了戰後三年左右的史料,從長官公署組織、施政方向、完成施政方向的手段來看,中國不是僅以接收國的角度在台灣施政,而是朝著將台灣變成中國一部分的方向努力。然而在這個大方向之下,作者也為我們揭露了「成為哪個中國的一部分?」是曾經存在長官公署戰後初期「再中國化」政策中的縫隙。
從陳儀在1945年末對全島發佈的講話可以看出,基於中國人的身分,語言與歷史的重建是第一要務[1]。但更直接的原因恐怕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不存在一種可以方便溝通的語言,民間則以一種無政府的熱情學習國語,顯然未必有益[2]。在這種情況下,國語推行委員會就按照先前的計畫成立,針對學校派遣國語教育師資,然而在師資人數與素質都不足的情況下,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內,國語教育的成效相當有限。期間魏建功雖然將台灣語視為方言與便利中國語學習的手段,但他鼓吹促進台灣語復興的態度,與其後數十年國民黨在台灣推動的一元化國語教育可以說有相當大的差距。
語言學習的本質當然不會是一元論的。國語推行委員會的目標是「立」中國語的根基,但是未必能「破」日本語的根基,因此需要有其他的單位協助。同時擔負「破」與「立」重要任務之一的單位就是宣傳委員會。該會的任務是報導真相(主動取締謠言)與調洽輿情,此外為了政令宣導的效果,該會也和國語推行委員會一樣選員施訓並派遣各地,不同處在於它轄下人員接觸的對象偏向一般民眾,而非各級學生。不只相關日本戰爭動員的文書,該會獨斷的查禁行動導致與日本統治相關的第一手文獻都受損甚鉅。
在各級學校教材的編譯工作方面,由台灣省編譯館負責。許壽裳基於學經歷、與陳儀的私交與個人企圖來到台灣,對日本的研究成果採取包容與接納,引為台用的態度。編譯館統括當時的學校教材與社會讀物編輯、給較高深研究者培養基礎的名著編譯、與整理翻譯日籍學者的研究成果,如果比較出版物的閱讀取向與內容,我們可以發現越淺顯越普羅的出版物,「再中國化」的傾向越大;而越菁英的出版物,與世界甚至與前敵國日本的連結反而愈大。在日後的冷戰時期,匪情研究是被嚴格限制研究資格的一門學問,唯有資格者能研究與發表與共匪有關的研究成果,而一般大眾對共匪或匪區相關知識的傳遞與發表都在禁止與處罰之列。我在此無意將許氏與日後的匪情研究者相比,但試圖挑戰黃氏對許氏的高度開放評價[3],在當時政策需要與大部分中國學者拒日的背景下,許氏當然格外不同,但是在以不同對象為發行取向的刊物中包含不同的目的,我認為也不能說許氏以平均的開放態度來進行文獻的編譯。
對台灣本土作家的吸納與收編則是透過文化協進會進行,要破日本文化,並且成為立「三民主義文化」的力量[4]。理事長游彌堅的態度當然是將日治以來在台灣培養出的豐厚文化資本視為手段[5],此外該會發行的刊物大部分時間也以不以台灣素材為限,歡迎與世界與中國文化有關的文章刊登,尤其是五四以來的中國新文化運動[6]。
至於「將同化於哪個中國?」的矛盾,可以從許壽裳對魯迅的積極介紹、台灣人的自主性和國民黨內派系對許等人的攻擊看出。可能許氏與魯迅有深厚的交誼,才在懷抱著擔憂台灣人民族性扭曲的心情下選擇以魯迅代表五四精神向台灣人介紹[7],但是閱讀魯迅的台灣人反而利用魯迅反舊中國官僚的思想做為對抗陳儀以下貪汙官吏的武器,追求五四的新文化未曾成為台灣人閱讀魯迅的最大驅力[8];至於國民黨內的派系鬥爭與國共對抗的氛圍,使得一部分人眼中的魯迅不足以成為「中國文化」的代表,也造成日後白色恐怖時期對魯迅追隨者的清洗。
至於台灣人對文化重建的看法呢?先是有楊雲萍等與民報社論指出在不對等的政治情勢下,中國五四新文學挾著中文書寫的優勢強勢地壓過了慣用日文書寫的台灣文人,不只塑造了中國文化優越的表面印象,還打擊了日治下台灣人透過文化運動對抗日本統治累積下的成果。在編譯館仍採用日籍學者著作的日文論文時,台灣人卻被剝奪了慣用的發表語言[9],彷彿在「以德報怨」的口號下,非重要戰犯的日本官吏不受追究,汪兆銘政府的中國籍官員或是台灣籍的皇民奉公會成員卻被依身分而非行為受到審判清算一樣。長官公署對台灣人的態度固然是要破除日本性,建立中國性;然而當時的台灣人中,也已經有一部分人用新的破立標準來檢視兩個政府的統治:該破的不應該區分來自日本或中國,而該立的也不應該區分來自日本或是台灣以外的其他地方。
憑記憶寫的東西實在不可靠,還請大家一起討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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