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認為,在他所理解的穆勒的「多神論」中隱藏的真理,正是我們在聖經(〈以賽亞書〉第53章、〈詩篇〉第22篇)、在波德萊爾的《惡之華》、在日常生活的智慧中、以及自從尼采以來「再度」「認識到」的一項真理:個別價值秩序之「諸神鬥爭」。「再度」意味著這真理是一項「古老」的真理,只是曾經被遺忘了而已;「認識到」則意味著這項「真理」是可以被「認識」到的:它是自古即已存在的一項「事實」。
感謝本誌某大的推薦(你的ID是哪一個啊?^^;),今天終於看了張旺山老師〈韋伯的價值多神論〉一文。果然非常艱難!沒有受過哲學訓練的我,第二到第四節都理解得很吃力。到了第五節終於稍微好些,感覺比較能進入狀況,而且還讓我有一股莫名奇妙的感動。
Leo Strauss會在《自然正義與歷史》的第二章談韋伯不是沒有道理的啊!韋伯用最真摯的學術良知指出諸神衝突的必然性,同時他的強大精神力量還能夠使自己不至於墮入虛無(雖然最後一度精神崩潰...),難怪值得這麼多我們尊敬的老師引為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