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4日 星期六

王甫昌 (1997) 台灣民主政治與族群政治的衝突

見游盈隆編,民主的鞏固或崩潰:台灣二十一世紀的挑戰,頁143-155。台北:月旦。

1980年代以來台灣面臨的是民主化(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選舉、總統直選)與本土化(打破外省人壟斷中央政治的結構)同時出現的轉變。(133-134)

一方面,「民主化」做為一種新的社會權力分配規範,及一種新的社會生活實踐準則,不斷地衝擊著台灣傳統的社會結構及政治文化,和在這樣的結構及文化下行動的人們;人們開始接受民主的制度、規範、及技術的洗禮。另一方面,「本土化」做為一種由民主的理念衍生出來的實際政治訴求,卻逐漸將台灣的社會導向一套不同的、甚至是和「民主政治」相矛盾的政治運作邏輯中。而在本土化的政治訴求背後,更潛藏著台灣民族主義做為政治對抗的意識形態基礎。(135)

民主國家在政治制度的設計上,有其個人主義的意識形態:由於個人屬於不同的團體,所以在不同的議題上將採取不同的立場,因此社會中沒有永遠的多數(或執政黨)、或永遠的少數(或在野黨)。否則,多數決的民主決策程序將成為「多數專制」,少數的意見、需要、及立場將不會受到尊重、也不會在例行的決策中被考慮。換言之,為了確保成員的整體利益,社會中成員的各種不停的身份或利益,必須是相互交割的(crosscutting),而不能是完全相互重疊的(coinciding);因為身份的重疊將有利於造成永遠的多數或永遠的少數。(137)

族群做為一種社會群體組織的原則,是以「共同的來源」(祖先)做為決定成員範圍的核心元素。……對於個人來說「共同來源」的內容滿足了一個社會心理功能:它回答了「我們是誰?」這個重要的身份認同的問題,它也為整個群體現在所處的(尤其是「不利」)情境提供了一個歷史傳承的定位與詮釋。除了為個人或群體提供了一個身份認同的對象以外,它往往也同時界定了相對於「我們」的「他們」(外人)是誰。而所有可以用來界定或區分「我們」及「他們」的文化事物、象徵符號,及因為企圖爭奪或保護這些文化的事物及象徵符號而產生的社會行動或衝突,都是屬於「族群現象」的範疇。(139-140)

在一個族群分歧嚴重的社會中,族群身份的主導性及不可變性、如果再加上族群人口比例有一定的差距,人口比例較大的族群將很容易在一般民主決策的程序下,形成一個永遠的多數。更重要的是,由於族群認同或尊嚴這一類情感性的利益具有完整不可分割、無可妥協、甚至是相互排斥特性,它們也不適合透過一般民主的多數決程序來決定,因為它違反了「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精神。(141)

國民黨的獨裁統治使得外省人在中央政治上一直有其優勢,這也……擴散到其他的社會或文化層面,使得外省人在台灣形成一個獨特的群體:人數雖少,但是有足夠的能力將自己的文化、認同、政治意識形態界定為台灣社會中主導的意識形態,而且運用國家的力量,強制其他的群體去接受它們。相對的,本省人不僅在政治權力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連群體的光榮或尊嚴也在強勢政治力量的介入及界定下受到污名化……。(143)

整個國民黨的文化政策,主要的目的其實是要將台灣人「同化」(其實是單方向的「教化」)成中國人。這些建立同質性文化的企圖,在各項以民族主義為名所推動的文化活動中展露無遺。(144)

對一般本省籍的民眾來說,「國會全面改選」的訴求固然提供了一個「打倒不公義」的說辭及理由去合理化其政治支持的行為,但它畢竟和個人的直接利益較無關連;比較打動他們的,或許反而是這些爭取族群光榮及尊嚴的訴求。民進黨在一九八六年到一九八九年期間所發動的群眾運動,不論是在訴求外顯內容或是活動進行方式中所內隱脈絡,都不斷的在傳遞這些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及信息。(145)

不論民進黨如何解釋,多數外省人仍然認為在台灣民族主義所欲建立的「台灣共和國」中,台灣人的光榮及尊嚴,相當程度是建立在對於外省人族群光榮及尊嚴的打壓之上。換言之,這可能會是另一個族群之間污名化的過程。外省人的危機感被國民黨吸收,做為抵抗台灣全面民主化的工具。(145-146)

……由於在現有的民主政治制度下,確保或維護族群光榮的唯一途徑是優勢的政治權力,在人數上不可能構成優勢政治權力的前提下,一個可行的做法是採取抗拒「完全民主」的策略。這也頗能夠說明,為何中國新黨可以用「保衛中華民國」、「反對台獨」的訴求,很快的就吸引了大量的外省人的支持。相對的來說,同樣是人數上居於絕對劣勢的本省客家人,因為過去在台灣的族群關係中和本省閩南人同屬政治及文化上的弱勢族群,他們對於完全民主的程序,就比較不會認為將對族群權利造成威脅,因而沒有同樣強度的抗拒。(147)(但是根據王甫昌在《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的看法,客家人族群意識就是針對本省人而興起嗎?)

和族群現象相關的「國家認同」與「台灣前途問題」不應該在未經群體協商凝聚共識之前,就以公民投票方式進行對決。公民投票不應該做為拒絕協商與對話的擋箭牌。(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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