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與(2001),〈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

壹、摘要

一、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北:學群出版社。

  王甫昌在《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開頭即說明,在當代台灣,「族群」無疑是最具爭議性的話題之一(p.v),並認為人們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對於族群議題有理性的探究,所以其試圖整理過去所寫的相關文章、2000年全國「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上課時的演講內容以及一些新觀點,撰寫出《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一書,希望能夠透過本書的論述,讓讀者能擁有一個理解「族群」現象的新觀點。
  首先,王甫昌在《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中,論述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議題時,其文章架構可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是針對族群與族群認同的理論介紹。在此部分,王甫昌認為族群是一個相當新的觀念,在人類歷史裡面,還出現不到兩百年(p.21),在台灣社會則是從1980年代以後才開始被廣泛應用 (p.3)。而王甫昌認為族群並非是團體,應該是當代社會中的一種人群分類想像,而沒有清楚的團體界線(p.vii),此外族群是弱勢者提出來的人類分群方式,主要目的是爭取合理的政經社會待遇與歷史文化的平等尊重(p.14-17),其族群意識的形成可以分為差異認知、不平等認知、集體行動必要性認知等三個階段(p.14-17),並希望透過族群意識的凝結與形成,來喚起國家應保障不同文化群體成員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機會上的均等義務之意識(p.88-89)。
  本書第二部份是以前述理論來分析台灣社會內部族群想像的起源與歧異性,並透過歷史角度與社會結構觀察,將台灣的族群分為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外省人四類,並認為這四個類屬的區分,是由三種相對性的族群類屬區分構成,因此根據其歧異與紛爭之因素可分為原住民與漢人、閩南與客家人、本省人與外省人之族群爭議(p.56)三部分,並提出從「對抗性族群」到「四大(多元)族群」的解釋角度,其亦是全書討論篇幅最多部份,不過此部份的各章討論內容仍然是以述幾點看法做為鋪陳架構。此外王甫昌在自序中提問道「為什麼在一個講求個人成就、身份多元化、且個人社會地位與地理位置極端流動的現代社會中,族群仍有如此大的影響力」(p.vii),在本部份也得到進一步回答。其認為在傳統歸屬性團體(如家族)漸漸失去重要性時,新的成就性團體(如社團)又無法滿足個人最深沉的歸屬性需求的情況下,族群就是一個理想的新興替代單位(p.50),而這也成為族群意識之討論興起的原因。
  透過此二部份的討論,王甫昌在文末再度提到,族群運動只是發動與促成族群變遷的機制,其自有其歷史起源與社會動能,一旦族群運動出現後,族群想像將會成為社會中最重一的人群分類方法之一(p.172)。

二、王甫昌(2001),〈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收錄於劉兆佳、尹寶珊、李明堃、黃紹倫主編,《社會轉型與文化變貌:華人社會的比較》,頁393-430,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

  讀完本篇文章後,由於我對於族群接觸對於族群融合影響比較有興趣,所以我挑了王甫昌在2001年撰寫的〈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做第二篇文章。
  王甫昌(1993,1994)過去就曾經對於台灣族群通婚發生的原因、形式以及族群通婚對於族群政治態度的影響,進行初步的探討,而撰寫了〈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光復後台灣漢人族群通婚的原因與形式初探〉。這兩篇文章主要是根據1992年所蒐集的調查資料分析所撰寫。王甫昌認為基於人口結構的因素(1949年以後移入的外省人男女比例不均衡),而造成相當程度的省籍通婚,但是這些通婚對於族群融合的影響只有單方向,亦即只有對於本省人有明顯的影響。所以族群通婚有促進族群融合的作用,主要也是因為本省人之中的通婚者接受了中國文化及中國人的認同,但是外省人的通婚者對於文化與認同的接受程度和內婚者並無差異。但是當台灣社會經歷過九十年代的族群政治的變遷、本土化意識抬頭、統獨爭議的檯面化等重大的政治社會變遷過程之後,父母通婚與本人通婚以及具有本土語言能力的通婚子女,是否在政治態度上和初級關係當中完全沒有通婚經驗的人開始有所差別,而這項問題不僅是許多人好奇的問題,也是引起王甫昌撰寫本文的最初研究動機(p.395-396)。
  鑑此,〈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之研究目的有以下三項:(一)希望能了解台灣社會目前族群通婚的情況;(二)透過以通婚這種比較親密的初級關係接觸之探討,希望能進一步瞭解族群通婚是否有助於化解除族群之間的隔閡;(三)希望透過經驗資料分析得到的結果,能夠在理論的層次上去討論「族群通婚」作為台灣社會中族群融合的社會指標的潛力或限制。本文的分析資料是來自於1998-1999年所執行的「台灣族群關係的社會基礎調查研究」。而1998-1999年的研究不僅是延續1994年「台灣地區社會意向調查」,也是一項根據不同時間點,針對族群問題所做的比較研究(p.396)。
  經過統計分析後,王甫昌發現此次調查結果顯示,通婚型態已經漸漸擺脫過去強勢族群男性單方向娶弱勢族群女性的型態,並將該項研究計畫結果分為以下兩部分論述:第一部分是「台灣族群通婚的情形」。該部份主要是將受訪者的家人(包含父母兄弟姊妹)通婚情形做基本描述,研究結果發現台灣族群比例最高的本省閩南人將近三分之二(65.7%)比例是內婚;其次是原住民(41.2%);本省客家人是17.8%;外省人只有12.4%比例是完全內婚。但有趣的是,在通婚的類屬中,族群分布的順序卻剛好與其完全相反,因此王甫昌排除未婚者與無已婚兄弟姊妹的樣本後,進一步發現(p.406):(一)原住民和漢人之間仍有相當的社會距離;(二)從漢人當中的族群通婚率,可以反應族群人口比例對於通婚率的影響,此外族群通婚與教育程度之間有明顯的正相關,而年齡則是與通婚成反比,但受限於不同世代初婚年齡有所差異的干擾變項影響,對於最年輕年齡層組之通婚傾向仍有待觀察。
  第二部份是「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王甫昌在該部份進一步回答道,在高比例的族群通婚的狀況下,族群通婚是否對於目前台灣社會中,族群之間的緊張關係形成一個緩衝的機制或作用。其分析方法是採用各種不同通婚程度的群體對於其他族群的態度,以及和族群密切相關的議題上是否有顯著的差別,並透過與族群關係有關的指標,包括自我認同為台灣人或中國人的對比上、對於不同族群語言優美性的相對評價、容易引起不同族群之間爭議的特殊歷史事件是否值得紀念、不同族群背景的人對於三個主要族群(閩南、客家、外省)的人「愛台灣」的程度的評價,不同族群的語言流利程度的自我判斷等五項指標(p.410-417)。
研究結果發現(一)族群通婚和閩南人的「自我認同」仍然有關連;(二)閩南人的族群通婚和認為「閩南語比國語優美」、「閩南語比客家話優美」、及「八年抗戰」值得紀念的程度無顯著相關,其差異因素除了客家話的流利程度外,事後檢定的差異是出現在「一種通婚」以及「兩種通婚或三種通婚」兩大類屬之間,也就是其發生通婚因素多是閩南受訪者的兄弟姊妹有人通婚,父母親通婚的情況不多。由此可得知,閩南受訪者本人的通婚似乎是族群通婚發生影響的主要機制或過程,但如果與十年前相比,閩南人族群通婚與對於族群相關議題的立場或態度的關聯降低許多。許多過去與內婚者和通婚者有明顯差異的想法,現在已經沒有差異或差異程度降低了;(三)族群通婚對於客家人只有「客家語比閩南語優美」略有差異,其餘皆未達到統計顯著水平(p.417-421)。
  綜合上述,王甫昌認為此次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族群通婚已經擺脫過去單方向的影響模式,亦即只對於本省人有影響,對於外省人沒有影響的結果已經轉變為,對於本省人(特別是客家人)的影響力下降,但是對於外省人影響則在增加;此外王甫昌也提到,由於受到政治人物挑撥以及大眾媒體的族群政治分類意識影響,使得族群通婚的家庭成員在家庭裡面,比較容易碰上面對家庭內的族群爭議情況(p.421-429)。

貳、提問
1、因為我對於這個議題不是很熟悉,但是閱讀過程,有一些不是很清楚的地方,所以想要聽聽大家的想法與意見:
(a)王甫昌在文中提及「…族群並非是團體,應該是當代社會中的一種人群分類想像,而沒有清楚的團體界線(p.vii),此外族群是弱勢者提出來的人類分群方式,主要目的是爭取合理的政經社會待遇與歷史文化的平等尊重(p.14-17)…」。那麼優勢者是否就不會有族群想像呢?
(b)承上,想要進一步比較王甫昌老師區分族群、種族、民族三者的論述框架,以及其他與王持不同意見學者對此的論述框架,而他們的論述又分別是否有不周全或瑕疵之處。
2.在族群、種族、民族的議題討論完後,我想進一步問的是:許多學者在討論台灣歷史時,會把台灣作為一個移民社會,並從漢人成為主導支配族群的歷史影響現代人口組成,來看台灣人口的族群與種族的組成,而王甫昌在討論台灣社會的族群時亦是如此,比方說,在其作品中,其皆詳細談到台灣四大族群界線起源與分化,而這些遷移歷史也徹底影響台灣族群關係的本質…等等。但是近年來也有許多新移民加入我們的族群地圖(截至2008年10月底時,其人數已經有411,315人),所以當我們在論述台灣族群時,是否應該也要將新移民加入我們的族群地圖,或是不應該加入台灣族群的論述呢?

参、参考書目
王甫昌(1993),〈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6(1): 231-267。
王甫昌(1994),〈光復後台灣漢人族群通婚的原因與形式初探〉,《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76: 43-96。
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北:學群出版社。
王甫昌(2001),〈台灣族群通婚與族群關係再探〉,收錄於劉兆佳、尹寶珊、李明堃、黃紹倫主編,《社會轉型與文化變貌:華人社會的比較》,頁393-430,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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